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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鹏在四川进行立法调研并考察国有企业

1999-10-09 来源:光明日报 人民日报记者 傅 旭 新华社记者 熊小立 张宿堂 我有话说

新华社成都十月八日电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近日在四川就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人大监督与支持司法公正的有关法律草案进行立法调研,并考察了四川的国有企业。

十月五日至八日,李鹏在中共四川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谢世杰,代省长张中伟的陪同下,先后在成都、乐山、绵阳等地进行了考察。十月八日上午,李鹏在成都邀请四川省委、省人大、司法机关的负责人和专家学者举行座谈会,听取大家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审判、检察工作中重大违法案件实施监督的规定草案的意见。

对这一法律草案,李鹏委员长已进行过多次立法调研。今年八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对这个规定草案进行了初审。座谈会上,大家在发言中认为,制定这一法律,对于进一步做好人大的监督工作是十分必要的,是保证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检察权的重要环节,是保障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步骤。一些同志还从不同的角度对这一法律草案提出了具体意见。

在听取了大家的发言后,李鹏说,这些年来,地方各级人大在开展监督工作中积极探索,这次立法调研,主要是吸取地方人大积累的许多有益经验。李鹏说,我们正在建设的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是一个探索和实践的过程。我们实行的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不是西方三权分立的议会民主制度,人大及其常委会除行使立法权外,还对“一府两院”实行监督。在立法工作方面要不断探索,要适应这一根本的政治制度。在监督工作方面先制定一些单项性的规定,条件成熟时,再制定综合性的监督法既符合法理,也符合中国的实际。

李鹏指出,人大的监督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人大对司法机关进行监督,不是代行司法机关的职权,不影响司法机关在法律的范围内独立行使职权,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启动司法机关自我监督的程序。

李鹏说,人大是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的。党委的领导和支持是做好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保证,各级党委要加强对人大监督工作的领导和支持。

绵阳的国有企业比较集中,开展“两个转变”的试点后,效果显著。10月7日,李鹏来到绵阳考察了这个市国有企业的改革情况。在长虹电子集团公司,李鹏参观了长虹电视系列产品展览室,还参观了新开发的空调生产线和电池生产线,与企业负责人就贯彻落实四中全会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决定进行座谈。围绕产品结构、市场营销、售后服务、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和辩证地看待规模经营等问题,李鹏与大家交流了意见,并探讨了搞好国有企业改革、振兴民族工业的大计。

李鹏说,认真学习、深入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国有企业的主要任务。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要不断发展壮大国有企业,使国有企业不仅从数量上、而且在关系国计民生的主要行业,始终处于主导地位。国有企业的改革要有所为有所不为。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原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国有企业搞好了,才能真正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他说,四川要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树立信心,结合四川的省情,扬长避短,振兴国有企业。长虹的实践证明,国有企业是完全能够搞好的。

10月7日,李鹏专程来到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参观了有关院所的科研项目。他十分高兴地会见了研究院的专家代表和院领导,代表党和国家对40多年来为我国国防事业作出杰出贡献的科研人员表示诚挚的慰问和崇高的敬意。他说,一个国家的综合国力是由经济实力、科技发展水平、民族凝聚力3个要素所构成。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的科技研究人员多年来为我国的国防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正是由于你们的奉献,我们的国家才有今天的国际地位。我们要继续开展国防科学研究,不断开发新技术,使我国的国防事业得到更快的发展。李鹏说,你们工作的条件还比较艰苦,但你们的工作是非常有意义的,你们是一支有光荣传统的优秀队伍,要继续发扬“两弹一星”拼搏奉献精神,为国家作出新的贡献。

考察期间,李鹏还听取了四川省的工作汇报,对四川省近年来各方面工作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他对四川的工作提出了4点建议:继续抓好“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教育;努力搞好国有企业的改革;下大力气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搞好小城镇建设,开拓农村市场;充分利用四川丰富的旅游资源,发展多层次的旅游产业。他说,旅游业不但可以促进消费,促进地区经济的发展,而且可以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陶冶情操,使人们认识祖国的大好河山。他希望全省人民齐心协力、努力工作,把四川建成适应新世纪要求的天府之国。

随同李鹏委员长考察的有全国人大有关单位负责人:侯宗宾、陈光毅、范敬宜、乔晓阳、姜云宝、吴文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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